广州推动在南沙工作港澳居民享有“市民待遇”
原标题 :广州推动在南沙工作港澳居民享有“市民待遇”
3月8日 ,市民待遇广州市人社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《关于推进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等机构组织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广州工作港澳港澳籍(含外籍)临时教学科研人员工伤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,推动推进在南沙工作的南沙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 。
通知指出,居民港澳籍(含外籍)临时工作人员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、市民待遇缴纳工伤保险费 ,广州工作港澳获得工伤保险保障 。推动
为落实在南沙工作的南沙港澳(含外籍)居民享有工伤保险保障作为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措施,广州将更加充分发挥现行政策文件效能 ,居民在南沙工作的市民待遇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、发展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组织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广州工作港澳港澳籍(含外籍)临时教学科研等工作人员,可按其他从业人员类别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、推动缴纳工伤保险费,南沙获得工伤保险保障。居民
此外 ,广州将加强联系沟通 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与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、发展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组织建立快捷联系渠道,发现参加工伤保险的港澳籍(含外籍)临时工作人员、实习可见习生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,要专人对参保单位进行政策指导,指引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。经认定工伤后 ,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申领。
同时 ,广州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措施,落实绿色通道办理工伤保险业务 。对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等机构组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港澳籍(含外籍)临时工作人员、实习可见习生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,要落实其工伤保险市民待遇,简化程序,由单位提出且受伤经过明晰 、资料齐全的工伤认定申请 ,原则上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。劳动能力鉴定原则上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,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基金待遇审核,尽快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。